法律是比较严谨的,有专业的词汇及法律条文。所以法律合同翻译中要忠于原文,而且翻译要严谨,那么法律合同翻译中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
一、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
法律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,所以英译时,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、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,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、逻辑严密、言简意赅的作用。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,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通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,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。
实际上,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,而已构词简单易记。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、there、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、by、in、of、on、to、under、upon、with等副词,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。
二、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
英译法律合同时,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,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。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,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。
三、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
实践证明,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,一般来说,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。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。比如:金钱、时间、数量等。为了避免出差错,在英译合同时,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。